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 第49款1.事實發生日:104/10/262.公司名稱:特力股份有限公司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5.傳播媒體名稱:工商時報104年10月25日A5版6.報導內容:特力A炒手,繳天價罰款。7.發生緣由:關於大陸國企股「特力A」股價飆漲7倍,炒作者吳某及深圳市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合謀炒作「特力A」 股價,合計遭大陸證監會罰款12.83億元人民幣之報導。8.因應措施:本公司目前並無於中國證券市場上市;另本公司與「特力A」並無任何持股關係也無任何資金往來,為避免投資人混淆,特此說明。9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 | 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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